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九分公司 办公楼院内成型钢结构非机动车棚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JFGS-2021-001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九分公司 办公楼院内成型钢结构非机动车棚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九分公司办公楼院内成型钢结构非机动车棚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报价人资质/业绩要求: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在合肥市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固定的售后服务队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场提供开过票据的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投标体。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经营范围含钢结构。 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6.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以下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被限制有效期限内: ①被省级及以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 ②被合肥市(含所辖县、市)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 (2)截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逆推三年)内: ①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以相关部门处理文件为准); 注: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须出具第(1)(3)等两种情形的书面承诺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8.投标人的资质和材料造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必须符合投标资格,才能入围评标;不符合投标资格的,不能入围评标,并直接取消评标资格。 ;
(3)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1年5月22日17时22分起至2021年6月17日09时3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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