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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神宁集团2018年10月重质油分离器采购招标公告
2018-12-04
无标题文档 国家能源集团神宁集团2018年10月重质油分离器公开招标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能源集团神宁集团2018年10月重质油分离器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673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各包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具备旋风分离器生产制造能力的专业制造商。 (3)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13-2017年)合同业绩清单,提供三份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的旋风分离器合同业绩,其中至少一份设备外壳直径不小于3米的旋风分离器合同业绩(有效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主要参数及等信息)及技术协议、图纸等其他能够证明所提供合同业绩中的设备外壳直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验收证明、回访记录、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上述材料内容需明确体现出设备名称、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等)。 (4)分离器设备外壳可以自行生产制造的投标人须提供A1/A2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A1/A2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并提供材质为复合板的Ⅲ类压力容器制造业绩至少一台(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合同物资为复合板的Ⅲ类压力容器的图纸、技术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无法生产分离器设备外壳,允许外委制造,外壳制造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1/A2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A1/A2级,并提供材质为复合板的Ⅲ类压力容器制造业绩至少一台(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合同物资为复合板的Ⅲ类压力容器的图纸、技术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投标人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有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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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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