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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金银花专用有机肥研发及生产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5-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四川鑫浩采竞商(2021)01号

项目名称: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金银花专用有机肥研发及生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具有科研场所、有机肥加工生产车间、研发技术力量、生产专用资质等条件的企业作为该项目承建主体。

二、建设内容

  签订技术合作协议、生产线技术改造、开展产品研发、开展土样及植株样检测、生产销售专用有机肥、申报专用有机肥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技术培训等。

建设标准和要求

1. 签订技术合作协议:与省级或省级以上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中微生物或土壤肥料相关专业的博士或博士以上学历技术专家合作,签订产品研发技术合作协议;  

2. 开展产品研发:以羊粪、秸秆等为原料,研发生产金银花专用有机肥技术配方,达到国家NY884-2012标准,以发布金银花专用有机肥配方技术方案和省级以上检测机构检测认定为依据;

3. 开展有机肥田间试验示范:租用或流转土地500亩以上,开展肥料田间试验,对土样及植株样进行检测,以租用或流转地合同和金银花专用有机肥试验示范相关图片资料及工作总结为依据;

4. 生产销售专用有机肥:通过生产线技术改造,年生产销售金银花专用有机肥12000吨以上,以销售发票和领条为依据。

 

四、资金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230万元,其中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有机肥配方研发投资3880万元,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基地建设有机肥生产投资2350万元。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项目建成后提供长期服务。

2、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接主体按照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组织自验,形成自验报告,并书面申请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初验,验收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初验报告情况,会同县财政局、目标绩效办、乡镇人民政府、项目承接主体逐项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兑现奖补资金。

3、合同实质性条款: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4、安全责任: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5、其他要求:供应商如未按合同履约,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奖补资金,并按相关规定报请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6、项目需求: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有机肥配方研发、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基地建设有机肥生产须在项目所在地的国家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区域内完成(提供承诺函)

7、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合同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成后提供长期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至 2021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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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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