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物联网智能化监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1-121 |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物联网智能化监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69,4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69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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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物联网智能化监管,乙方以自有资金建设电梯物联网、安装电梯监测装置,监测数据接入甲方指定监管平台,甲方以购买服务方式采购相关数据。利用三年时间,完成10.4万台电梯物联网数据服务接入。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中附件。本文中所称电梯,是指符合《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所有类别。 5.2包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包段。 5.3服务期限:三年; 5.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 | |||||||||||
|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2)具有2020年6月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2020年6月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具有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1年05月26日 至 2021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物联网智能化监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