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5-21-05-078/-ZC-F
项目名称:宁夏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采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残疾人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采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证明);(原件)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律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至 2021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