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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70m水平北翼花垴风井项目水源井工程施工二次(LAZCGC-2021-0009)采购公告
2021-05-2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70m水平北翼花垴风井项目水源井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70m水平北翼花垴风井项目水源井工程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70m水平北翼花垴风井项目水源井工程施工。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70m水平北翼花垴风井项目水源井工程施工(采购编号:LAZCGC-2021-0009)。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470m水平北翼花垴风井项目水源井工程施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号水源井坐标(参考): 经距(Y)38403707.40

纬距(X)  4029226.74     地表高程(m)  1011.86

2号水源井坐标(参考): 经距38403710.00

纬距(X)  4029257.00     地表高程(m)  1011.80m

单井井深≥415m,两井井深≥830m,出水量≥10 m3/h;其他详细情况见施工图;如遇特殊地质条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屯留县路村北2Km。

2.4 质量要求:保证出水量不得小于10 m3/h,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标准》(GB5749—2006),《管井技术规范》、《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程。

2.5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并在本单位注册,并符合建设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1年05月25日17点30分起至2021年05月2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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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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