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磨制细灰销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2019-2021年磨制细灰销售,招标人为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HBCT-180061-09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革命老区平山县境内,现有规模4×330MW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320MW,每年发电量65亿KWh,每年耗煤量约340万吨。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二期分别设置3座灰库,总共6座灰库。原灰库的灰经过分选系统后分别进入粗灰库和细灰库。单座灰库直径12m,每座灰库的有效容积约为1800m3,库顶标高27米,有效极限高度14米(灰库下部要留有罐车进出空间,灰库上部有气体)。一期原灰库和细灰库下设1个干灰排放口,一二期原灰库、粗灰库下各设1个干灰排放口和1个湿灰排放口。
2.2、招标范围
本公司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电生产所产生的粉煤灰目进行招标。预计粉煤灰产量约90万吨(含粗灰),此数量仅为暂定预估量,实际履行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为保证机组连续生产,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24小时服从调度,及时将机组运行产生的粉煤灰安全环保地完成清运出厂外,投标人负责周围地面清理和卫生清扫工作,确保不对环境产生污染。粉煤灰装卸车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磨制细灰(即二级灰)销售,3年预估总产量15万吨。(3年内雨季总销售量不低于4万吨);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只签2019年合同,如无重大变化或其它影响合同续签因素,经双方协商,2020年和2021年将续签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国家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等)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3.2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粉煤灰销售或建材或混凝土生产与销售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3.3投标人应距招标人生产现场直线距离80公里范围内,其所服务的所有搅拌站混凝土年生产总能力不低于1400万立方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应有与总装机容量在2400MW及以上火电厂直接签署的粉煤灰采购或使用(含运输)业绩的合同不少于2个,且每个合同的采购量不低于8万吨,其中每年雨季(6月21日-8月20日)粉煤灰采购量不低于2万吨。(需提供合同证明及结算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5投标人服务的搅拌站应具备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建设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销售业绩,提供良好销售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及相应的结算凭证作为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在固体排放物的运输服务措施(必须用全封闭专用罐车)和保证措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应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运输车辆(应提供行车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或者与运输公司签署的运输协议,并提供运输公司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行车证扫描件或复印件等)。
3.7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至时间查询为准。
3.8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12月7日9:00至2018年12月1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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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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