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NF-1120210517
项目名称:宁德市闽东医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827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827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1 | 1-1 | 宁德市闽东医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服务项目 | 1(项) | 28.8278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③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或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和人员相关证书。
(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28.827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8)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6日 至 2021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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