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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动力照明配电箱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2018-12-12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动力照明配电箱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动力照明配电箱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动力照明配电箱采购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CT-181343-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线网中的南北向骨干线,线路北起正定新区,南至栾城,全长60.4km,共设车站36座。2号线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嘉华至西古城段,线路全长约15.569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5座,换乘站5座,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2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167月初开工建设,于20209月底建成通车试运营。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本标段的供货范围包括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国商城、长安公园、蓝天圣木、运河桥、铁道大学、西古城6个地下车站、一座区间风井、北国商城站商业区、一座车辆段和大戏院站(不含)~西古城站区间的配电箱及备品备件(包含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具和专用测试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

2.6 交货期

暂定201903月开始供货,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协商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

2.7 质保期

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产品通过CCC认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个型号投标产品CCC认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20131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配电箱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2号线一期工程的监理人为: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11日至2018121717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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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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