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昌邑龙池化工园区智慧环境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昌邑”的《昌邑市联合惩戒名单》(网址:http://changyi.gov.cn:82/web)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05.801980 |
| B | 昌邑龙池化工园区智慧环境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监理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承担本项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058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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