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2021--CS004(S)
项目名称:金城海关危险货物(含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延伸检测和型式试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危险货物(含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延伸检测和型式试验(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2021年-202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4)如采购产品涉及到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适用甘财采[2009]717 号实施意见。
(5)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③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2020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⑥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投标响应性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 至 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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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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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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