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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荆门石化蜡油加氢在线烟气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2018-12-20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委托,对荆门蜡油加氢烟气分析系统所需在线烟气分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102-3809-18051-B1
2.项目内容:荆门蜡油加氢烟气分析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0-100mg/Nm3 0.01mg/m3 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机柜3.00套包1-烟气分析仪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2月28日、湖北省荆门市白庙路荆门石化五一库仪表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系统工程服务必须由原中标商提供。不得转包。投标书需提供书面承诺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或系统集成商投标。 4.卖方投标的产品必须有近年来,在中国境内5个及以石油石化行业中执行同等规模CEMS分析仪表系统集成的能力,并有良好业绩。 5.卖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型号、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6.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必须说明卖方具有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结构。 7.卖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防爆证书、GB/T 19001-2016/ ISO-9001-2015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的证书均视为有效证书。SO2和NO适应性检测报告必须符合超低排放测量标准,小于等于100mg/m3. 8.卖方必须对CEMS相关仪器(颗粒物、SO2、NOx、流速等)提供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型号与报告内容相符合,防暴粉尘仪提供防暴证书,非防暴粉尘仪采用抽取式粉尘仪,具备稀释 加热 等速采样.提供环保认证证书 9.监测系统数据传输要求:A、各测量组分输出标准4-20mADC信号至DCS。 B、提供一路RS485通讯接口,采用MODBUS RYU协议与DCS通讯。 C、提供一路满足当地环保要求的数据传输接口及设备,并将数据实时上传至环保部门。 D、满足湖北省动态管控的数据传输要求。 10.安装位置的具体要求: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确保所采集样品的代表性。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11.对于圆形烟道,颗粒物 CEMS和流速 C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4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2 倍烟道直径处;气态污染物 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2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0.5 倍烟道直径处。 12.符合环保协会规定:当在排放口附近设置监测断面时,监测断面应设置在距离排放口0.5~1.5 倍烟道直径处(61号文件:测点位置距离排气出口下少足烟道直径的1.5倍)。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2月20日8:00时至2018年12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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