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75.29亿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内容为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配套、辅助设施。主要建设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5万吨/年特种树脂、4万吨/年氯化聚氯乙烯(CPVC)、8万吨/年氯化聚乙烯(CPE)、3万吨/年三氯氢硅装置;配套建设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110万吨/年电石渣制备活性氧化钙以及盐井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陕西金泰氯碱神木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配套装置环保创新技术工业化示范项目-PVC干燥离心机成套设备标段(招标项目编号:3064-184ZB2018022),已由神木市发展改革局(神发改审发【2018】2号文)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064-184ZB2018022
招标项目名称:陕西金泰氯碱神木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配套装置环保创新技术工业化示范项目-PVC干燥离心机成套设备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陕西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PVC干燥离心机成套设备 |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 卖方须成套供货,包括主机、电机、PLC控制柜、润滑及冷却系统、随机必备的标准附件及设备交接验收后两年内正常生产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合同签订后10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具有合法经营手续的独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设有办事处和/或售后服务机构;
2、投标人须是投标成套装置的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如投标人不具备生产能力,则应得到投标装置的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装置的正式授权;
3、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具有良好得商业信誉,近三年(2015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设涉及大诉讼案件,具有足够实施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内容的能力;
5、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12-2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12-27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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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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