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江水切换供水管线工程(黄骅泵站至常郭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181388-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兴江水切换供水管线工程(黄骅泵站至常郭段)(项目名称)已由 黄骅市发展改革局以黄发改投资备字[2018]2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沧州引大入港输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兴江水切换供水管线工程(黄骅泵站至常郭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规模:1)输水管线:两条DN600输水管线,起点“引大入港”黄骅泵站,终点海黄骅市境内的常郭乡247乡道南侧,单线长6.25km,全部位于黄骅境内。2)对原黄骅泵站进行改造,改造3.8万m3/天的供水泵房一座,改建配套管理用房及变压器等配电设施。
2.3项目总投资4803.9万元
2.4工程建设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
2.7工期:工期122天,计划工期2019年1月15日—2019年5月16日。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3.1.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6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可以等于2家);
3.2.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此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2019年12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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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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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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