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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期间 水土保持全时段监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1-05-31

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期间

水土保持全时段监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105013-LZFQHB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2日

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已由兰州市发改委“兰发改[2020]352号”文件核准通过,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期间水土保持全时段监测工作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2*75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炉,1台36MW凝汽式汽轮机+1台40MW发电机,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飞灰及炉渣处理系统。每年可处理生活垃圾约50万吨,扣除自用电外,平均每年可向电网供电约2.41亿kWh。

2、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罗官村肖家窑南侧。

二、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1、招标范围: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期间,依据文件“水保[2019]16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在工程完工后出具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完工投产运营时截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一星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4月20日以后)类似工程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且近三年(2018年4月20日以后)有类似工程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须装订到响应文件正本中)。

6、投标人近三年在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无正在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渠道查询企业投标当月信用记录报告或网站截图并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拟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凡已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供应商),只有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06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275771247@qq.com。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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