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雨水外排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100008332bof6k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雨水外排工程EPC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100008332bof6k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内;工程规模:本工程新建一条排水主管,线路总长约7.7km,工程全线采用顶管施工,设置顶管井14座。其中,空港新城段雨水管线长度约5.1km,埋深约25-48m;秦汉新城段雨水管线长约2.6km,埋深约52-77m,最终排至泾河,排出口位于泾河大桥东侧约380m处;工程投资总额:85000万元人民币;计划工期:总工期730日历天;类型: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勘察、方案设计的深化、初步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配合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其他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雨水外排工程EPC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雨水外排工程EPC项目:
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c.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d.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内容成员的,应具备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还应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相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拟派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本次投标活动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单位只能出现在一个联合体中;
2.2本项目的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3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
2.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确认、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与中标后事宜相关的全部事宜。
3.其他要求:投标人(联合投标的,投标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均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可查询;
投标人(联合投标的,投标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联合投标的,投标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被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限制参与投标的行为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其他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01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6月06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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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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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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