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118-3809-18154-B1
2.项目内容:中科EVA项目现场分析仪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企业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如代理商投标,仅需要提供ISO9000认证证书 2.投标商及投标产品品牌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SSEC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供货商报价应完全满足请购书中“★”条款的要求。 4.投标商如非仪表生产商,则必须持有水份分析仪产品生产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文件。 5.根据专利商要求,氧分析仪必须采用非耗尽型电化学式;水份分析仪必须采用多波段红外式;PH计、电导率分析仪必须采用流通式。 6.供货商必须按照请购书的要求,对仪表进行计算、选型,保证计算结果、选型的正确性,并完全满足现场及装置的气候环境和公用工程条件的使用要求。 7.投标书所提供的设备的供货范围应满足请购书的要求,供货商对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配件齐全性负责。供货商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请购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必须分别提供商务、技术偏离表,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所有对请购书的偏离必须经过买方确认,并且承诺不会影响设备的工艺性能和操作性能。 8.氧分析仪,水份分析仪必须是进口品牌,仪表本体必须原装进口,投标人需要出具承诺函在中标后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或制造商所在国商会或官方机构签发的产品原产地证书,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复印件。 9.PH计,电导率分析仪必须是进口品牌。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2月22日8:00时至2018年12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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