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渠南路快速通道工程第十五标段再生水管道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23-210302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渠南路快速通道工程第十五标段再生水管道迁改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XCZB23-210302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裕中能源电厂现状中水管线由南向北穿在建渠南路,由于中水管线埋深较浅,与正在施工渠南路U 槽段高程存在冲突,导致该段道路无法正常施工,为解决施工难题,需对裕中能源电厂现状中水管线进行迁改,本次新建中水管线在现状中水管线西侧5.0-7.0m 处,管线采用顶管施工后与现状管线衔接,管道采用d1600Ⅲ级钢筋混凝土管套管顶管施工。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否则放弃中标资格(企业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独立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价不低于300万人民币(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3.6其他要求:
3.6.1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3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4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格式自拟);
3.6.5投标单位需承诺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
3.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01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6月21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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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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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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