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高速公路质量提升一期工程A1-6标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重铺机组租赁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20210655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高速公路质量提升一期工程A1-6标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重铺机组租赁项目 1.3设备名称: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重铺机组 1.4工作内容:沥青混凝土就地热再生摊铺 1.5质量标准:确保在采购方使用期间设备良好运行,无质量问题,不影响工程施工及工期,如出现设备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就行维修,每个月机组设备连续维修时间不得超过2天,维修次数不得大于2次。 1.6租赁方式:按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1.7交货方式:汽运 1.8交货期:以后续签订合同为准 1.9交货地点:齐齐哈尔市富裕县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工程量为14万平方米,总价为224万元(此金额为含税、含调遣费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邀约的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6月2日8:00至2021年6月5日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不收费。 六、采购保证金 6.1本次采购项目收取采购保证金壹万元整。 6.2收取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8:00。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七、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的审核: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9:00。 7.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7日9:00开始。 7.3邮寄资格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3楼。 7.4资格文件邮寄要求:资格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 7.5资格文件以邮寄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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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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