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所场所对外租赁
为盘活闲置资产,特对原医务所场所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租赁。
一、租赁范围
耒阳耒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分公司所管辖的医务所内的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等租赁。
二、基本情况
医务所位于湖南省耒阳市振兴路185号耒电厂大门外厂前区,于2007年建成投用,房屋建筑面积约850㎡,两层楼的建筑物、房屋20 间,房屋产权归属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耒阳耒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分公司代管医务所场所及相关附属设施。
三、租赁形式
房屋及设备设施租赁。
四、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合同期满后, 耒阳耒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分公司收回后重新对外租赁。如原承租方续租不成,原承租方应将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等不动产的投资无偿移交给租赁方,原承租方其他的投资由其自行处置,移交时需保证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的完整、完好性。
五、承租方的要求
1、承租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同履约能力,具有从事医疗服务行业经营工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承租方按照经营许可相关资质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行使和承担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其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本次租赁不接受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体租赁。
3、本项目设有最低租赁价格,低于最低租赁价格投标无效。
4、本项目必须用于医疗服务项目。
5、租赁期内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所有产生的费用按市场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收取的所有税、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乙方需每年提供一次免费的场地服务,用于配合甲方单位体检需求(时间为15天内,不超过15天)。每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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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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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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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所场所对外租赁招标公告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