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胜利能源等2018年7月第二批生产用车采购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胜利能源等2018年7月第二批生产用车采购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5858。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次公告仅对本项目第1包进行重新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生产用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次号 | 包内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交货时间 |
1 | 1-1 | 皮卡车 | 国五,汽油,四驱 | 台 | 1 | 神新能源 | 神新宽沟煤矿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1-2 | 皮卡车 | 国五,汽油,四驱 | 台 | 3 | 国神集团 | 黑龙江宝清县朝阳区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
1-3 | 皮卡车 | 国五,柴油,四驱 | 台 | 4 | 神宁集团 | 宁煤石槽村煤矿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
1-4 | 皮卡车 | 国五,柴油,两驱 | 台 | 4 | 神宁集团 | 宁煤能源公司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
1-5 | 皮卡车 | 国五,汽油,四驱 | 台 | 2 | 大雁集团 | 大雁矿建公司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
1-6 | 皮卡车 | 国五,汽油,四驱 | 台 | 2 | 乌海能源公司 | 乌海焦化厂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不允许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授权经销商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投标。 (3)第1包皮卡车,其投标人的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五排放标准,具备上牌条件。 (4)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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