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将2021-舞阳分散式项目、安阳龙安项目塔架及附属设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一1.1、招标人名称:舞阳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舞阳分散式塔架及附属设备标段。
项目概况;窗体顶端
1.3、项目概况:天润舞阳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河南省舞阳县,距离舞阳县以北约16 公里,距离漯河市以西约36 公里。拟建场区地形开阔,地貌风电场场内多为农田,存在少量树木,渠道交错,地势平坦开阔,海拔高度约60~70m。有乡村道路和田间小路通往场区,交通条件良好。拟建风电场场区地基土主要由第四系粉质黏土及第三系泥岩夹砂岩、泥灰岩构成。地层较为连续稳定,地基土总体工程特性较好。乡村道路距离每个风机位需修建施工道路。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建设规模20MW 分散式,共布置有7 台风力发电机组,包括5 台单机容量2800kW 和2 台单机容量300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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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地点及交货地点:指定风电工程现场,车板交货。
1.6、招标范围:
(1)7台风机塔架含支架、附件、塔筒门专用锁具等,包括了风机厂家提供的图纸上所列的所有设备(不含阻尼器及阻尼液,不含塔筒内升降机(电梯),不含锚栓组件。)、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投标人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齐,且不发生费用问题。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2)运输要求。投标人应现场踏勘大部件运输路线,运输车辆的选择应能满足风电场道路建设标准,运输车辆动力不得低于420匹马力,底盘高度不小于20cm的车辆,具备现场全地形通行条件,由投标人负责运输至各风机机位点。对于不具备条件并无法及时运输至机位点的塔筒及附属设备需要堆放在现场指定的堆场(堆场由招标人负责租赁并承担费用),在条件具备时再由投标人运输至机位点,上述二次倒运过程中所使用的吊装机械由招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其他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如有路面防滑、开道、护送等相关工作(路面防滑、开道、护送等工作的措施费用、相关协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需考虑塔架运输车辆在部分机位采用板车吊装。如发生二次倒运,二次倒运费用按照报价表二次倒运车辆价格标准据实结算。
1.7交货期要求:2021年8月份3套,2021年9月份4套,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
2、项目二2.1、招标人名称:安阳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安阳龙安项目塔架及附属设备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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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项目概况:安阳古都分散式风电场(二期)项目,本项目为分散式风电项目,拟安装9台单机容量为2.8MW的风力发电机,并配套建设1座10kV开关站。拟建场区地貌单元属于平原区和丘陵区,地形开阔,BX35机位位于丘陵区外,其余各风机位及开关站地势较平坦。地表由耕土覆盖,植被发育较好,主要为农作物、杂草和树木等。场地海拔高程在180m-230m之间,有乡村道路和田间小路通往场区,交通条件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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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项目地点及交货地点:指定风电工程现场,车板交货。
2.6、招标范围:
(1)9台风机塔架含支架、附件、塔筒门专用锁具等,包括了风机厂家提供的图纸上所列的所有设备(不含阻尼器及阻尼液,不含塔筒内升降机(电梯),不含锚栓组件。)、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投标人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齐,且不发生费用问题。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2)运输要求。投标人应现场踏勘大部件运输路线,运输车辆的选择应能满足风电场道路建设标准,运输车辆动力不得低于420匹马力,底盘高度不小于20cm的车辆,具备现场全地形通行条件,由投标人负责运输至各风机机位点。对于不具备条件并无法及时运输至机位点的塔筒及附属设备需要堆放在现场指定的堆场(堆场由招标人负责租赁并承担费用),在条件具备时再由投标人运输至机位点,上述二次倒运过程中所使用的吊装机械由招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其他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如有路面防滑、开道、护送等相关工作(路面防滑、开道、护送等工作的措施费用、相关协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需考虑塔架运输车辆在部分机位采用板车吊装。如发生二次倒运,二次倒运费用按照报价表二次倒运车辆价格标准据实结算。
2.7交货期要求:2021年8月份5套,2021年9月份4套,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
3、其他要求(1)中标方应在接到项目部书面通知之日起排产。
(2)相关项目资料及探勘联系人等信息详见附件《3-项目信息》。本次招标提供的机型和筒体材质、塔架高度仅供报价参考,最终以项目实际机型、筒体材料、塔架高度为准,单吨价不变。
2.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
2.6、交货期要求:至少提前60天书面通知供应商排产。具体以合同或项目部通知单为准。
2.7、合同签订要求:
各标包中标人需要与具体项目的所属公司(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3.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3.2.1、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招标公告当日的汇率折合)。
3.2.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3、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3.2.4、生产保证:具有生产、加工制造、供应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如期交货、圆满履约的能力。
3.2.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49.5MW(及以上)风电场的塔架合同业绩。
3.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非塔筒制造厂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布媒体:平台;
平台。
4.2、公告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20日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10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2000元人民币。
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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