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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2021年同心县韦州镇壮大村集体经济集中养殖基地项目招标公告[投标进行中]
2021-06-01

2021年同心县韦州镇壮大村集体经济集中养殖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同心县韦州镇壮大村集体经济集中养殖基地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1】1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1年同心县扶贫资金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庆华村、韦二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集中养殖基地总占地面积22313m2(33.45亩),总建筑面积4154.00m。共建设养殖棚圈2座2806m2(庆华村1682m2、韦二村1124m2),管理用房2座144m2(72m2/村),饲草料棚2座1204m2(602m2/村,青贮平合2处500m2(庆华村300m2、韦二村200m2),围墙901m(庆华村446m、韦二村455m),推拉式成品铁艺大门4副(6m*1.8m),养殖基地配套饲草加工设备等工程内容。

2.2建设地点:韦州镇韦一村王沙窝社(韦州镇肉牛养殖园区内)。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分别为:

2021年同心县韦州镇壮大村集体经济集中养殖基地项目一标段(庆华村)    

2021年同心县韦州镇壮大村集体经济集中养殖基地项目二标段(韦二村)

2.5本项目施工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内(或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天内);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4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为电子标,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报名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7日,在网(http://www.nxggzyjy.org)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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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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