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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石化炼油厂清净下水100#口增加水质在线监测分析系统-D水质在线监测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2018-12-25
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石化炼油厂清净下水100#口增加水质在线监测分析系统-D所需水质在线监测分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111-3809-18221-B1
2.项目内容:扬子石化炼油厂清净下水100#口增加水质在线监测分析系统-D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在线水质分析系统\0-14PH/10-3000mg/L 0.1% 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1.00套包1-在线水质分析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3月15日、扬子石化物采中心101仪表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所提供仪表须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2.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规格书的要求,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批准许可。 3.供方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完成环保验收,并且增加测量仪表及软件应满足政府的动态管控需求条款。 4.卖方所提供的分析仪表须为进口品牌,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维护机构及必要的备件库。 5.卖方为本次提供的产品型号应有在同类或相似位置,使用成功运行三年、三处以上的应用经历。报价技术文件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提供商务合同一级技术协议复印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2月25日8:00时至2019年1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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