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电力新能源运营监管平台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简称五凌公司)是以水电开发为基础,水、火、风等多种电源并举,立足可持续发展的大型现代化股份制企业,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旗下的骨干企业。目前,五凌公司总装机容量711万千瓦,其中:水电480.62万千瓦、火电120万千瓦、新能源111万千瓦。新能源电站主要分布在湖南、广东、云南、甘肃、宁夏、内蒙古、山东、河南、新疆九个省份。为确保五凌公司对湖南省外新能源电站的有效管控,拟在长沙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建设一套新能源运营监管平台,同时实现省外电站的场站端数据集成,以满足场站后期接入国家电投在当地的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的需求。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B1包为长沙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运营监管平台建设以及新疆区域新能源场站(3个风电,1个光伏)与内蒙古乌海光伏电站数据接入。B2包为云南新平哈科迪风电场站端数据集成软硬件采购安装与接入长沙运营监管平台。B3包为甘肃古浪风电场站端数据集成软硬件采购安装与接入长沙运营监管平台。B4包为宁夏中宁光伏电站站端数据集成软硬件采购安装与接入长沙运营监管平台。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B1包:新能源运营监管平台一期建设:包括运营监管平台建设、数据接入网建设以及完成新疆事业部布尔津风电场、托克逊风电场、鄯善风电场、青河光伏与内蒙古乌海光伏接入运营监管平台等工作,包含运营监管平台成套设备的硬件、软件设计;接入网络设计;完成制造、设备采购、型式试验、工厂试验和检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卖方应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B2包:哈科迪风电场接入长沙与昆明生产运营中心:包括提供场站端接入所需硬件设备及软件等,完成场站数据集成与接入长沙生产运营中心,同时通过IEC104实现双通道接入昆明生产运营中心,实现在昆明生产运营中心对哈科迪风电场各类设备生产运行的全过程实时监视与控制,同时实现在长沙生产运营中心对哈科迪风电场各类设备生产运行的实时监视与在线分析。完成制造、设备采购、型式试验、工厂试验和检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卖方应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B3包:古浪风电场接入长沙与兰州生产运营中心:包括提供场站端接入所需硬件设备及软件等,完成场站数据集成与接入长沙运营监管平台,待兰州生产运营中心投运后实现接入,实现在兰州生产运营中心对古浪风电场各类设备生产运行的全过程实时监视与控制,同时实现在长沙生产运营中心对古浪风电场各类设备生产运行的实时监视与在线分析。完成制造、设备采购、型式试验、工厂试验和检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卖方应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B4包:中宁光伏电站接入长沙与中卫生产运营中心:包括提供场站端接入所需硬件设备及软件等,完成场站升压站监控系统双网络升级改造、数据集成与接入长沙运营监管平台,待中卫生产运营中心投运后实现接入,实现在中卫生产运营中心对中宁光伏电站各类设备生产运行的全过程实时监视与控制,同时实现在长沙生产运营中心对中宁光伏电站各类设备生产运行的实时监视与在线分析。完成制造、设备采购、型式试验、工厂试验和检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卖方应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投标人必须4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
B1包: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详细设计方案,通过买方审查;合同签订后50天主要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并完成运营监管平台的设备安装;合同签订后70天完成新疆区域新能源场站数据的接入调试,合同签订后100天完成乌海光伏电站数据接入调试,待所有项目接入后投入为期6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结束后,通过竣工验收进入质保,质保期为24个月。
B2包: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方案及详细施工方案,通过买方审查;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主要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合同签订后50天完成系统集成及接入,投入为期6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结束后且配合完成接入国家电投当地运营中心,通过竣工验收进入质保,质保期为12个月。
B3包: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方案及详细施工方案,通过买方审查;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主要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合同签订后50天完成系统集成及接入,投入为期6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结束后且配合完成接入国家电投当地运营中心,通过竣工验收进入质保,质保期为12个月。
B4包: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方案及详细施工方案,通过买方审查;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主要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合同签订后50天完成系统集成及接入,投入为期6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结束后且配合完成接入国家电投当地运营中心,通过竣工验收进入质保,质保期为12个月。
投标人必须4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以上的资质及以上资质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商 资质。
3.2.2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扫描件。
3.2.3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3.3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3个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项目经理
3.5.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应有3-8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7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建设质量。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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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新能源运营监管平台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