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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采气厂含硫污泥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2018-12-27
2019年采气厂含硫污泥危险废物处置
招标公告
2019年采气厂含硫污泥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已按照要求履行了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采气厂含硫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有硫化氢的清池污泥、清管残渣、清罐底泥等,2019年预计产生量约700吨,参照危险废物名录HW08(900-210-08)类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工作内容包括现场收集、装车、转运及处置等。其中,水处理站清池污泥暂存在收集铁罐或污水池中,处置时需现场收集并包装后装车;清管残渣、清罐底泥(包括批处理或集气站容器法检清理等)产生的含硫污泥,现场已收集包装,处置时可直接装车转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 具有对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 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或者与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有运输合同或协议。
5. 未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公布的失信名单内,且未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
6. 国家、地方政府或普光分公司上级部门有新的政策和要求时,(2)-(5)相关内容按新的政策和要求执行。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日。
(二)接受邮件和现场报名。
(三)邮件报名: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内容中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和资质证明材料,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加盖公章。(已通过邮件报名的投标人不需再进行现场报名)。
(四)现场报名:投标人携带资格预审书(内容包括本招标公告内容中第二条第一款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到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报名。
(五)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日15:00。
(六)递交地点中石化达州基地409办公室
(七)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申请人,其预审资格将被取消。
(八)未按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视为放弃参与审查和投标资格。
(九)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招标人及参与审查人员应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内容保密。
三、主要技术要求、标准
(一)技术要求
1、危险废物处置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环保违法责任。
2、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的有关规定,运输车辆应采取防雨、防遗洒、防渗漏措施。自甲方废弃物装载到乙方车辆时起,后续所有安全环保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不得造成二次污染,若造成污染的,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危险废物处置不合格,由乙方自行负责,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被吊销或被停止经营资质,应立即告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协助甲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如果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工作要求
1、乙方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并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2小时内,应及时开展危险废物现场收集、转运处置工作。
3、乙方处置危险废物的数量由乙方负责统计、汇总,以书面形式交付甲方确认。乙方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处置单价中,不单独计费。乙方预处理所添加的药剂材料及包装物(桶)的重量,在危险废物转运和处置总量中予以扣除。
4、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过磅称重,并保存好磅单作为
(三)结算依据。
1、项目实施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现场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在项目开工前将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案提交甲方备案。甲方负责危险废物处置中的监督抽查工作。乙方项目组及现场施工人员应与处置方案一致。
(四)其他要求
1、危险废物的收集、转移、运输、贮存和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
2、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拟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15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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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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