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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石化炼油新建高氨氮污水处理项目在线水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2018-12-28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茂名石化炼油新建高氨氮污水处理项目在线水分析系统招标预案所需在线水分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116-3809-18472-B1
2.项目内容:茂名石化炼油新建高氨氮污水处理项目在线水分析系统招标预案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其他在线分析仪1.00包1-在线水分析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5月30日、茂名石化总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申请,代理商只接受一级代理、区域代理、行业代理,代理商且具备有效授权书。 4.注册资金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 资金≥500万元。 5.供货方提供的分析仪设备必须是进口设备或进口品牌,提供原产地证明。对于原装进口产品,卖方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产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6.业绩要求:投标方为本项目推荐的分析仪必须均有近五年(2014-2018)内至少三套在国内石化行业相同工况连续运行一年的成功使用的应用业绩(必须提供至少三份合同复印件、对应技术协议或者技术确认书以及对应的用户使用报告予以证明)。(以此为准) 7.投标方提供的在线COD分析仪、在线氨氮分析仪、在线总氮分析仪必须取得相关环保认证。 8.每台分析仪采用单通道,不采用阀门切换方式。 9.报价文件必须列出明细报价清单、设备或者材料品牌、生产产地等详细信息。 10.投标人(或品牌)提供由投标工厂或品牌办事处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写有以下内容的承诺书: 1、 承诺此次投标的1套分析小屋满足《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炼油新建高氨氮污水处理系统仪表设备请购单分析仪表及分析小屋》和《新建高氨氮分析仪补充技术要求》的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2月28日17:00时至2019年1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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