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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2021-06-03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项目(BTJY13GCGK2021046)已经由以师发改[2020]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3759.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2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拟建道路总长12816.75m,其中兴业七路290.53m、兴业八路290.85m、新城四路1886.28m、兴业一路与外环南路 10349.09m,道路均为工业园区次干路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路面工程、路基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林床平整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BTJY13GCGK2021046-01-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外环南路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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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项目招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 自2018年1月1日起,须具备至少一项类似监理业绩(类似业绩为类似结构、类似规模、类似使用功能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 3.8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至少一项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业绩。 3.9 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本单位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04日 09:30:00至2021年06月09日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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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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