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128-4803-224-B1
2.项目内容:茂名石化渣油装置旋流器和新氢脱烃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接受生产商(制造商) 投标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联合体投标申请。 3.近三年(2015年~2017年)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 4.证书、资信: 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运行业绩要求: 1、近五年(2013年-2017年),在设计压力不小于13.0MPa的炼化装置,至少有3套及以上旋流分离器在2家炼化企业安全运行的制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材料。 6.技术条件(提供承诺书): 1、具有旋流分离器设计能力。 2、旋流分离器设计操作弹性满足60~120%; 3、旋流分离器正常操作压降不大于0.001MPa; 4、旋流分离器(旋流管)能确保能够从设备人孔自由出入。 7.付款条件: 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人给出付款条件。设备到货后,验收合格支付95%货款,留5%质保金,质保期为安装投用后安全运行12个月或到货18个月,以先到优先。。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月7日8:00时至2019年1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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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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