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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4#溢洪塔封堵加高工程招标公告
2021-06-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4#溢洪塔封堵加高工程,招标人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4#溢洪塔封堵加高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4#溢洪塔封堵加高工程

2.2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尖山铁矿

2.3 项目概况:尖山铁矿4#溢洪塔封堵加高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浇筑C25防水砼16.6m3,钢筋制安5.2吨,止水胶带制安37.8m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并对质量保修期内任何质量缺陷进行修复。

2.5项目工期:150日历天

2.6招标编号:2021-JSGC-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工程专业相适应的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管理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安全员要求取得C级安全考核合格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其他招标要求:投标人采购的材料除应符合国家、地方关于绿色环保材料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招标人《太钢集团绿色采购指导意见书》的要求及标准。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承担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平台,点击“我是投标人”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注册”进行平台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直接进行用户登录。

5.2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请于2021-06-07 08:00至2021-06-11 17:00,通过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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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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