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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冶建筑分公司惠民高官项目洒水车租赁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2021-06-09
十七冶建筑分公司惠民高官项目洒水车租赁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十七冶集团惠民县高官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洒水车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 包含中国十七冶集团惠民县高官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洒水车的设备租赁洒水车司机、维保等的相关所有内容。 需租赁洒水车共2台,设备型号10立方,带雾炮;  洒水车司机由中标人提供 1.2工程建设地点:滨州市惠民县**路。 1.3暂定租赁期:18个月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 (2)需具有环保设备租赁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由投标人报价时填报);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洒水车必须是合格产品,要求洒水车出厂年限在3年以内,即出厂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后。需附相关出厂证明。 (6)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06.11 上午11: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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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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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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