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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煤炭入厂接卸配合及输煤生产现场积煤处置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2019-01-17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煤炭入厂接卸配合及输煤生产现场积煤处置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7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永安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 煤炭入厂接卸配合及输煤生产现场积煤处置劳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4/17-QT-0501
煤炭入厂接卸配合及输煤生产现场积煤处置(劳务)
详见招标文件
10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煤炭入厂接卸配合及输煤生产现场积煤处置(劳务)】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卫生保洁和搬运装卸的经营范围;
3.业绩要求: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电厂火车、汽车接卸工作的业绩不少于3项,需提供业绩证明;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2)有行贿、受贿记录;(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二年内有重大安全事故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
5.投标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2)最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子公司与招标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等问题;
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2015年-2017年);
7.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的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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