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211-3815-745-B1
2.项目内容:广州分公司硫磺回收系统环保治理项目DCS-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技术文件必须列出应配备的软件清单(包括已随硬件带的软件)和可供选择的软件清单,并说明软件的版本。 2.各级网络通讯设备和部件、控制站、所有电源设备和部件、多通道控制回路的I/O卡必须1:1冗余。 3.投标方必须提供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和部件、所有应用软件的详细技术规格、功能说明等资料和选型样本。 4.规格书中要求说明的条款必须列项说明,不可用样本代替说明。 5.投标技术文件必须按装置及设备分类分项报价。 6.提供业绩对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控制器型号、IO系列号)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用户联系人及手机号。 7.2016年至今,投标的DCS设备型号必须在国内石化行业同类装置或相似装置作为流程生产控制的业绩不少于5套 (业绩清单与投标清单中的控制器型号且IO系列必须一致); 8.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9.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2000万元(以有效营业执照为依据)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月19日8:00时至2019年1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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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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