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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街津山风电场二期123号风机原址重建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1-06-10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街津山风电场二期123号风机原址重建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6-3-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津山风电场二期#123风机原址重建安装工程 ,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街津山风电场二期#123风机原址重建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街津山风电场#123风机机位。

2.4工期: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工 。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2015.11.01-2020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5台及以上、单机1.5MW及以上风机整机吊装施工已完或在建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名称、合同范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11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16日 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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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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