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安泰政采字[2021]14号
项目名称:江西省吉安监狱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入库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本次投标人入库主要是负责监狱内外各类零星维修项目等(每年项目总额约为30万元,分为若干个小项目)。
2、服务期限为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3、服务时间:在接到特殊紧急任务后需24小时内入场施工
4、入库家数:五家,有零星施工项目时,由业主从入库五家施工单位中选定一家做为施工单位;
5、如果零星维修项目在监狱内施工,每天(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除外)进入狱内现场施工的时间需严格按照监狱规定时间。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江西省吉安监狱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且施工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监狱统一安排。由于监狱是特殊单位,有严格的出、入监管理规定,施工人员每天进入监狱时均不得带入手机、火种等各种违禁品,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监狱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业主有权中止合同,其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根据监狱管理规定,狱内工作现场不得遗留任何工具和物件,每天施工后均要求将各类工具和物件清理并带出监狱。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监狱内施工带来的施工降耗及利润成本。
6、服务要求的未尽事宜,请与江西省吉安监狱联系。
二、商务要求
1、响应投标人应当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作业,并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标准。
2、成交投标人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安全事故,或因成交投标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成交方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3、响应投标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竞争,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成交投标人如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等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业主单位签订。
5、入库成交单位须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江西省吉安监狱联系。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2.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开标前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6个月至今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2.5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提供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为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缴纳记录);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2.7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自查记录截图。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查记录截图。2.8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9外省入赣企业须提供进赣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6日 至 2021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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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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