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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满洲里市城市夜景景观亮化设施及牌匾门头灯维修维护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
2021-06-10
受满洲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对满洲里市城市夜景景观亮化设施及牌匾门头灯维修维护工程监理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满洲里市城市夜景景观亮化设施及牌匾门头灯维修维护工程监理

采购文件编号:YKSWT2021-004

服务期限:45日历天

服务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地点:满洲里市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1

满洲里市城市夜景景观亮化设施及牌匾门头灯维修维护工程监理

1

满洲里市城市夜景景观亮化设施及牌匾门头灯维修维护工程监理

70000.00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能力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所投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技术要求,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30-17:00,到呼伦贝尔文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2、供应商需提供报名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份及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报名前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注:(1)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2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4)报名人须是本单位员工且持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否则其资料不予接收。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限: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8日。

2、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至呼伦贝尔文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9:3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财政大厦四楼)。

磋商时间:2021年6月23日9:30分

磋商地点: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财政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呼伦贝尔文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满洲里市发达广场7号门

邮政编码:0214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47585280

2、采购单位名称:满洲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满洲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邮政编码:021400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847090638

2021年6月10日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有能力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所投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技术要求,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至 2021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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