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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英达城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创新研发孵化中心项目土石方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1-06-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BH-LS-20210611

项目名称: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创新研发孵化中心项目土石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152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152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创新研发孵化中心项目土石方工程项目

2、采购人:西昌市英达城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预算金额:1651529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 采购清单基础挖方量:59338.38m³,回填方:5931.36m³,余方弃置:53407.02m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

工程量(m³)

单价(元/m³)

合计(元)

挖一般土方

59338.38

12.07

716214.2466

回填方

5931.36

7.14

42349.9104

余方弃置

53407.02

16.72

892965.3744

总计

1651529

 

、技术、服务要求:

1、质量和安全要求: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集结合现行施工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附件。(实质性要求)

3、工期:30日历天(实质性要求)

4、项目完成地点:西昌市钒钛工业园区

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竣工资料所需的全部资料,所有工程量需经采购方、成交供应商、监理单位(若有)共同按实际收方量核准后计量。

7、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要求进行施工,且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商务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保修期:在合理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最低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量要求

2.1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因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程内容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使用效果,成交供应商均须及时予以整改,所产生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材料要求:施工过程中,施工主要材料须满足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图纸要求(主要材料详见工程量清单),必须是合格产品,施工主要材料须经采购人或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所有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

4、现场管理要求: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管理,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应保持环境清洁,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5、施工要求:必须满足现行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6、相关商务条款:

6.1供应商自行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确保按计划施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施工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2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水电及仓储等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施工安全及责任划分

1、本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注意人员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范围周边区域原有设施设备(无论是否能够正常工作)采取适当措施进行保护,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施工场地周边原有设备设施损坏的,供应商有责任无偿进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劳动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遇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将质保金或未支付的货款用于支付上述事宜,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若因成交人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导致工期滞后或无法如期完工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并索赔。(具体事宜按合同约定执行)

、投标要求

1、 预算控制价金额:1651529元。供应商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仅做参考,各供应商首报价在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按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多轮报价时应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按下浮比例进行报价,且多轮报价中的后一轮报价不得超过前一轮报价,反之将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结算方式:各分部分项工程量单价按预算控制价相应价格组价,并按成交供应商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结算(不可竞争费不下浮)。预算控制价中没有的项目按实际收方数量并依据四川省相关计价办法组价、并按成交供应商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结算(不可竞争费不下浮)

4、本项目须完成所有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施工、调试、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等全部内容。

、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要求:

1、工期:30日历天;

2、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超过10天且成交供应商无法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采用紧急措施(包含且不限于聘用第三方进行突击整改),且采用紧急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

3、项目地点:西昌市西昌钒钛产业园区; 

4、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2个月内。

资金支付与结算

签订合同另行约定。

九、履约验收

本项目参照国家现行履约验收政策及标准组织验收,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如出现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在本项目中涉及的工程项目质量按照国家及四川省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执行)。如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方在采购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2日  至 2021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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