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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部分装置在线非甲烷总烃分析仪10套在线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招标公告
2019-01-25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委托,对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部分装置在线非甲烷总烃分析仪10套所需在线非甲烷总烃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218-3809-1035-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部分装置在线非甲烷总烃分析仪10套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在线非甲烷总烃分析仪\0-100mg/m3 2% 隔爆型 分析小屋+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10.00套包1-在线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4月30日、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提供的在线色谱分析仪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查询网址,以便备查。 2.VOCs在线监测系统采用GC-FID气相色谱仪检测技术,分析仪性能指标必须完全满足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及运行技术要求》、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系统应用于防爆场所,系统设计应满足防爆要求:非甲烷总烃分析仪采取防爆型产品(本体防爆或正压防爆),温压流量仪、湿度仪以及分析小屋内外电气设备采用隔爆型产品,防爆等级不低于ExdⅡBT4,提供有效的防爆证书复印件及查询网址,以便备查。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商提供的VOCs系统必须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证书,并且取得的CCEP证书是以VOCs在线监测系统中的色谱分析仪生产商为持证单位, 提供的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商提供的数采仪设备必须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证书,提供的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商本次投标仪器的名称、规格型号及生产单位,必须与上述证书和检测报告内容相符合,投标文件中所选仪表型号必须在所提供的正式选型样本中能一一体现,投标时提供选型样本,及查询网址,以便备查。 6.非甲烷总烃(NMHC)分析仪分析方法: GC-FID气相色谱法,量程范围:0~300mg/m3(可调整);测量精度:±1%满量程;零点漂移:<±1mg/m3(24h);最低检测限:50ppb;气相色谱分析仪应配置有电子压力控制模块,载气压力控制精度:±0.1PSIG;色谱分析仪分析周期应不大于120S。 7.VOCs系统投标商必须在标书中提供整个分析系统的流程图,必须有清扫反吹系统和全量程校验系统。 8.交货期:本项目要求投标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并以签订正式商务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12周内交货到买方指定的地点。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制造商)的授权,且投标商必须持有VOCs系统生产商的唯一授权文件。 10.要求本项目采购的非甲烷总烃在线仪在至少有1套成功应用的案例,已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环保验收并完成验收报告,且得到地方环保部门认可(如备案等),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1.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于4#联合罐区油气回收设施排口由业主另外单独采购的一台其它品牌NOX监测仪,投标人负责统一集中安装整合到该排口的监测站房内。 12.为了确保采购的仪器可靠,投标人必须承诺:接受招标人的付款方式(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5 %,在图纸交付并经设计确认后 30 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2)甲方在设备全部到货后的 30 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25%,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合同进度款。 13.(3)在取得业主组织的环保考评验收合格证明后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0%)后,甲方将合同总价款的 40 %,9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4)验收完成并稳定运行1年、经确认质量无异议后,付合同总价的20%,甲方在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月25日8:00时至2019年1月3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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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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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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