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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1-06-11

 

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ZJTY10210645

    

  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项目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的为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5.4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所有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检验、验收工作。拟利用浙能智慧能源产业园区内的浙能物流、金瑞泰、爱康科技和创新工场4个厂房屋顶建设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对太阳能的综合利用,实现太阳能光伏发电。拟选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量消纳模式。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若施工单位总承包,投标人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5MWp及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2)项目完工业主证明文件或并网发电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必须提供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最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个5MWp及以上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项目完工业主证明文件或并网发电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若施工单位总承包,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6月14日9:00至2021年6月18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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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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