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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提升区直公办高中教育装备水平项目资金-智慧校园基础网络建设工程(返还收费收入)招标公告
2021-06-15

提升区直公办高中教育装备水平项目资金-智慧校园基础网络建设工程(返还收费收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按照“六、其他补充事宜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7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5-2021-06857

项目名称:提升区直公办高中教育装备水平项目资金-智慧校园基础网络建设工程(返还收费收入)

预算金额:21758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175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智慧校园基础网络建设工程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校园有线网络及无线网络综合布线;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设备及软件服务;网络交换及相关设备1批;智能门禁指纹锁系统1套。

4.其他:本项目交易编号:JF2021(NH)WZ008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采购人发出进场通知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6月15日至 2021 年6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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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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