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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项目能源中心污水外运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2019-01-30
通州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项目能源中心污水外运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9013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与芙蓉路的夹角地带
一、招标条件
通州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项目能源中心污水外运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台套总容量2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2/17-QT-0201
能源中心污水外运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0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能源中心污水外运服务】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范围包括: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清运、转运。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业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9.近三年内有2个或以上污水外运服务业绩(投标人须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未提供合格的合同扫描件则业绩不予认可。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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