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发电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通勤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1-230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山东发电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通勤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八角发电厂目前1台机组投产发电,2019年4月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招标人职工乘车人数约300人,是根据招标人的企业进展情况初步估计的,可能有增减。职工主要集中居住在烟台市莱山区、芝罘区、福山区和开发区,承包方根据时间职工作息安排准点发车接送详见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山东发电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通勤车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项客运运输类似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2.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家县级以上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车辆的自有证明材料,不接受租借车辆的投标。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驾驶员具备有效的A1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事客运运输年龄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1月31日9时00分到2019年2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购买:本项目通过(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
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 -->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5.招标文件费:8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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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发电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通勤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