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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镇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1-06-17
公告
木兰镇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11719FW0008004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木兰镇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ZZ11719FW0008004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木兰县自来水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水源地工程:(1)新建深井10眼(9用1备),新建水源井单井取水能力2500m³/d,总取水能力为2.25万m³/d。(2)其他工程:主题要包括恢复砂石路面恢复3000m³,混凝土路面恢复面积7728m³,穿越公路工程;新建水源井保护围栏2000延长米,安装水源井自控系统10套;铺设电力线路3000m。供水管网工程:改造及新建城区供水管网48300m(含阀门井、阀门、管件等),管径DN100-DN600,共计33条街道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份),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配备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7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15日17时00分00秒---2021年06月23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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