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工咨ZB181206号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闲置网点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482.707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租赁内容一览表
合同 包 | 品目号 | 租赁标的 | 租赁 期限 | 租赁用途 | 租赁面积 | 第一年单位面积月租金 最低限价 |
1 | 1-1 | 网点租赁 | 3年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排除严重影响环境卫生或存在噪音扰民行为及影响周边安全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特别要保证营业场所安全,维护工行对外形象,不得以工行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不得从事餐饮、娱乐经营,不得转租。承租户在承租期内须取得相关经营许可,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等。 | 网点面积1192.22㎡,共计7间店面。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三章
| 1、台江区宁化街道西二环南路32号最低限价为110元/m²; 2、台江区中平街道中平路156号最低限价为85元/m²; 3、台江区广达路403号最低限价为170元/m² 4、台江区同德路北侧福州同德新村最低限价为85元/m² 5、台江区洋中路洋中花园7号楼1层最低限价为179元/m² 6、台江区台江路33号最低限价为155元/m² 7、台江区金马大厦5楼最低限价为40元/m² 8、台江区下杭路305-1号最低限价为79元/m² |
合同签订日期:投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 ||||||
网点租金递增方式:网点的第一年单位面积月租金为成交价,第二年、第三年的单位面积月租金均为在前一年单位面积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后,招标人将招租场所交给中标人,之后每年的租金于签订租赁合同当月的5日前(含5日)一次性缴交。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招标人支付应付而未付租金的1‰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超过三十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产。 |
备注:
1、投标人须按网点单独报价,对同一网点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网点为单位。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标及中标多个网点。
2、场地的水电由中标人自行申请,出租房保证在场地交付之日具备进场装修的基本条件,但不能保证经营场所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及水电无任何瑕疵。当有上述之瑕疵出现,投标人应积极处理,不得以上述瑕疵为由推迟进场或要求减免租金。
3、 各出租房可能存在产权、消防、物业管理等影响中标人办理经营许可等方面的因素,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应积极联系招标人或自行了解相关情况,中标后不得以上述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推迟进场,要求减免租金或以此向招标人索赔。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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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境内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含)-60(含)岁之间;(3)报价人征信良好,无欠税记录、法院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行贿犯罪记录等,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投标人不得是中国工商银行员工或员工的直系亲属。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8日 至 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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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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