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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产能建设酸液缓冲罐招标公告
2019-02-11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委托,对普光采气酸液缓冲罐公开招标20181107所需酸液缓冲罐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211-2099-1634-B1
2.项目内容:普光采气酸液缓冲罐公开招标20181107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酸液缓冲罐撬\2000×8000 Q245R+NS1425.00套包1-酸液缓冲罐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7月30日、四川省达州市物资保障部库房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ISO9001、ISO14001、ISO18001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以及HSE体系认证证明资料,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应提供近五年内至少一套相同或类似产品在含硫化氢介质条件下的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发票及用户使用情况证明等资料,使用证明材料备注使用单位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3.供货商应有与压力等级和类别相匹配的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资质,并具有至少三年以上同类橇块设备的制造经验。 4.须出具完全满足技术文件要求的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作为合同履约过程资料。 5.本撬装产品的阀门、仪表等关键物资品牌须在短名单范围选择(详见关键物资短名单)。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2月11日8:00时至2019年2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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