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河北公司、雄安公司)2021年第二十批集中招标二次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2021-HD-DFNY-0000-1-0028-1/2 | 良村热电电动叉车采购 | 良村热电电动叉车采购。采购数量:电动叉车1台。具体详见电动叉车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75日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 | 资格要求 |
1 | 良村热电电动叉车采购 |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应具有相应资质,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包含叉车); 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制造商营业执照、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资料。 二、财务要求: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三、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四、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10台及以上所投品牌电动防爆叉车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供货名称、数量、型号、主要参数及签字盖章页、联系人及电话等)。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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