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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物联网智能化监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1-06-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1-1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物联网智能化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69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物联网智能化监管,乙方以自有资金建设电梯物联网、安装电梯监测装置,监测数据接入甲方指定监管平台,甲方以购买服务方式采购相关数据。利用三年时间,完成10.4万台电梯物联网数据服务接入。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中附件。本文中所称电梯,是指符合《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所有类别。

5.2包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包段。

5.3服务期限:三年;

5.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资格审查时,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2)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8日  至 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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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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