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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禅城区委员会宣传部禅城区大数据+文明创建(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6-21

项目概况

 禅城区大数据+文明创建(二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721430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141CCC3A636

项目名称:禅城区大数据+文明创建(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禅城区大数据+文明创建(二期)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40,000.00

1,34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系统建设升级,调试通过后即进入上线试运行阶段(为期20个日历天),上线试运行结束并按要求整改完毕后项目进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或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或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621日至202162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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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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