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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2021年能源业务渠道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1-06-22

                                                                               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2021年能源业务渠道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2021年能源业务渠道采购项目(DXCG-XJTT-KS-2021060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2021年能源业务渠道采购项目,预估金额50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本项目共中选一家 ,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1.2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2.2.1采购范围:2021年喀什分公司拓展业务渠道采购。

1.3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1.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运作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2. 应答人须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3)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4)税务局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证明文件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或新疆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4.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4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5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5.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5.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06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6 月24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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