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重招)茂名-化工厂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项目综合参数在线监测1套所需综合参数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601-3809-7156-B1 2.项目内容:(重招)茂名-化工厂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项目综合参数在线监测1套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其他在线分析仪 | 1.00 | 套 | 包1-综合参数在线监测系统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2月30日、用户指定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1)卖方承诺负责组织完成系统设计和规划,完成图纸、工程资料及设备软件系统,并承担总集成责任。 2.★(2)卖方提供的国产仪器需拥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仪器具有美国EPA或欧盟认证证书。 3.★(3)卖方提供的开放光路傅里叶红外设备(FTIR)必须为国外原装进口产品,并承诺交货时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 4.★(4)卖方投标文件需列明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并不低于本工程技术文件内容要求。 5.★(5)卖方的技术方案需与招标方案保持一致,包括以下关键指标:仪器技术指标、新建有毒有害气体站房建设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6.★(6)业绩要求(相应供应商应具有满足以下条件的供货业绩,以下各项不限于同一个项目): a. 设备供货商应具有5套及以上开放光路傅里叶红外设备(FTIR)的应用业绩。 b. 设备供货商应具有5套及以上空气质量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应用业绩。 以上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用户的使用证明;2对应业绩项目的技术协议;3合同复印件(价格可抹去),原件备查。 7.★(7)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内容应完整。至少应包括 ①详细技术方案; ②供货及工作范围,带简明技术规格、数量等描述; ③主要设备数据表,包括开放光路傅里叶红外光谱遥测设备、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气象六参数仪等; ④检验及验收标准、方法;⑤备品备件清单; ⑥分包商清单; 8.★(8)所有技术偏差均应进行标前书面澄清,所有技术偏差均应在偏差表中体现。 9.★(9)卖方为本项目选用的常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开放光路傅里叶红外光谱设备为项目核心设备,应由选定的品牌商在品牌商所在地自行生产,不得采用OEM或贴牌等方式变相变更实际制造商。 10.★(10)卖方若不是所投标设备的设备制造商,应获得上述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11.★(11)卖方所投的本项目核心设备分包商名单必须小于等于两个品牌,否则予以废标。 12.★(12)卖方应提供品牌厂商原装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书所列的指标。为提高运行维护的效率,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厂家产品。 13.★(13)卖方所提供的SO2、NOX、O3、CO、PM10、PM2.5大气自动监测设备,应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内。主要产品仪器必须取得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检定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产品指:二氧化硫自动分析仪、氮氧化物自动分析仪、一氧化碳自动分析仪、臭氧自动分析仪、颗粒物PM10自动分析仪、PM2.5颗粒物自动分析仪)。 14.★(14)卖方必须承诺所供站房的设计及数据传输接口等内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符合预警体系平台建设相关要求,并无条件配合采购方与预警体系平台建设供货商的所有要求,直至整个项目验收完成,否则予以废标。 15.★(15)卖方提供产品需满足工程技术文件的其他星号内容。 16.★(16)卖方承诺除了提供整套监测仪器,还应在买方的组织下,完成所提供设备的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试运行等工作。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6月22日12:00时至2021年6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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